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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大桥垮塌案7人获刑最高死缓
2015-11-16 来源:本站新闻中心

今天上午,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根林被判死缓,另有6人被判无期徒刑及14年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013年2月1日,义昌大桥处发生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3死9伤。



9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一审庭审结束,持续审理两天的此案未当庭宣判。



2013年2月1日,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从陕西前往河北,行至连霍高速(江苏连云港至新疆霍尔果斯的高速公路)河南省三门峡境内的义昌大桥上发生爆炸,导致车辆坠桥,造成13人遇难,9人受伤。



9月15日至16日,连霍高速公路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一审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等8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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